工委主要职责
1、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负责所属县直机关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3、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并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4、负责所属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批建、换届、选举。
5、负责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6、领导所属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研究科级以下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7、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